7月27日上午,全国商会调解工作推进会在合肥召开。会议旨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协同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湖北省安徽商会副会长傅一营参加会议。
安徽省政府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王翠凤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传达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和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的批示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局长罗厚如,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司长王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王洪武主持会议。
王翠凤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王翠凤强调,下一步,安徽要把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国特色商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实践中探索,在巩固中提升,在全国打造“安徽样板”,为全国作出“安徽贡献”。一是推动“标准化”。围绕立案、办案、结案主线,以及调解时限、协议制作、司法确认、案件移送、案卷管理等重点,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二是开展“诉转调”。进一步加大与司法、仲裁机构的对接力度,积极推广委托调解、委派调解、驻点调解等做法,探索建立商会人民调解前置程序。三是提升“调解率”。突出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把握矛盾焦点,寻找利益平衡点,理与法结合,法与情相通,情与理交融,创新方法,灵活施策,进一步提升调解成功率。四是保障“人财物”。把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稳步提升财政投入水平,积极争取多方支持,配齐配足必要设施。稳步提升调解员补助水平,逐步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五是提升“美誉度”。广泛宣传商会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发布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把商会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选项,积极营造商事纠纷商人解的浓厚氛围。
鲁勇指出,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社部门协同支持下,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认真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动“内行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会解”,商会调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不断增强抓好商会调解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商会调解工作的落点抓好抓实。
鲁勇强调,商会调解是工商联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之一。要高点站位、准确把握商会调解的政治站位、工作站位、角色站位,充分发挥工商联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要实点落位,靠前服务主动解纷、协同配合联动解纷,促进商会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紧密结合。要重点到位,切实在调解组织建设、壮大调解力量、汇聚解纷合力、优化信息服务上努力做到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工商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不断开拓商会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助力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会议采取主会场+直播链接方式举行。各省级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商会调解组织代表,获得全国表彰的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会调解员代表,安徽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约150人参加会议。各市县工商联、商会及商会调解组织有关同志,各地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社部门有关同志通过直播链接参会。会上,地方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社部门、工商联及商会调解组织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转 自:安徽省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