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何承霞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日期:2019-09-1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16

  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中共湖北博士来集团公司党支部研究确定,将何承霞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何承霞,女,汉族,1970年6月20日生,大专学历,身份证号:340822197006204381原籍地:安徽省怀宁县洪铺镇洪镇街道居委会,现居地: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46号同安家园一期30栋3单元201室。

  该同志于2018年12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经所在支部2019年9月9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李雅丹、孙盼。

  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7-86951464  传真:027-86951466

  来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国药大厦A19栋11楼

  邮政编码:430075

 

 

                                     中共湖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