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九条第二款“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商会人民第一届调解委员会期满,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换届会议,会议表决通过第二届调解委员会人员名单。
会议认为,第一届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20年成立以来,在马占军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履行调解义务,发挥调解作用,为商会会员排忧解难、化解纠纷作出了成效,为调解做大量的工作。
一是组建具有高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委员队伍,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省联调解员培训,获取调解员上岗证书。
二是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建立台帐及时调解会员之间的民商事纠纷。
三是通过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会员企业动态,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充分发挥商会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定纷止争”作用明显。
四是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构筑和谐有序的企业合作和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助力商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商调委着重提高认识,拓展调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主动作为,努力提高化解纠纷能力;创新举措,助力商会企业“两个健康”;发挥职能,把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人选聘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商会治理体系,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健全。
一是要继续当好“防火墙”。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会员的特点,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压降纠纷继续贡献力量。二是要继续当好“连接桥”。及时把握商会内部会员之间、会员与外部企业之间矛盾纠纷特点,加大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在推进诉源治理、加强源头管控中贡献更多“民间智慧”。三是要继续打好“组合拳”。整合调解资源、与法院实现优势互补,最终达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紧密衔接和有效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湖北省安徽商会第二届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马占军
副主任:许鹏、何承豹、付一营
委 员:韩宗峰、周桃红、王建瑞、李天云、霍琳
调解员:范德明、张阔、刘克韬、陈亮、周守梅、汪红萍、葛兴民、吴良涛、毛嘉慧、张松涛、陈光千、余根根、赵晓玲、王蓓蓓、江海涵、柳怀东、李莉。